山东艺术学院是一所山东省属综合性艺术高校,位于山东省济南市。中国六大艺术学院之一,是教育部规定的三十一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之一。学校设有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戏剧影视学院、音乐教育学院、设计学院、艺术管理学院、舞蹈学院、戏曲学院、传媒学院、职业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公共课教学部13个教学单位。
山东艺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省外
关于2019年校考,详情请看以下内容:
一、报考条件
我校面向全国招生,凡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中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高中一、二年级在校生);
3.在高中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我校省外考点考试要求
●我校2019年在湖南、江苏、安徽、河南、浙江、四川、辽宁省设立美术类考点,以上省份的考生只能在本省考点参加校考。对在其他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不予承认。
●浙江、四川、辽宁考点允许非本省考生参加考试,未设美术考点省份的考生可任选一个考点参加考试。
●省外考点未涉及的专业,考生需到校本部考点参加考试。
三、报名
(一)山东省考生不得在省外考点参加报名考试。否则在省外考试取得的专业成绩视为无效。
(二)专业报考条件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持有各省2019年普通高校专业报考证(或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准考证》)。
2.我校所有本科专业文理兼收。
3.因各省对艺术类专业统考政策要求不尽相同,考生应依据所在省份的报考要求慎重报考;如考生违反所在省份文件政策及我校报考要求,致使校考成绩无效的,后果自负;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无效。
4.云南省、西藏自治区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
5.我校各专业与各省统考类别对应关系,以各省考试院艺术类文件中公布的类别对应关系为准。
6.考生不得在多个考点报考同一专业,否则以第一次成绩为准。
(三)报名方式
1.湖南省、安徽省、河南省、江苏省、浙江省、辽宁省考点:考生请根据各考点要求及报名时间安排进行网上报名。
2.四川省考点:考生需登录山东艺术学院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sdca.edu.cn )报考,网上缴费后打印《山东艺术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校考准考证》。无需现场确认,直接持证到考点考试即可。
3.校本部考点:省外所有考生均需登录山东艺术学院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sdca.edu.cn )报考,网上缴费后打印《山东艺术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校考准考证》。无需现场确认,直接持证到考点考试即可。
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考生注意事项,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及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点安排及报考时间
(一)省外考点:
(二)校本部考点:
五、专业计划及考试内容
六、打印专业成绩单
我校将根据专业成绩及合格比例划定专业合格线[划线原则:按计划数的4倍划定专业合格线,其中基本乐科(含乐理、练耳、简谱视唱)未过线,单科成绩为“0”分,专业总成绩不足60分,考试违纪或作弊的不在合格范围之内]。
4月中旬考生可登陆网址zsbgs.sdca.edu.cn进入“校考成绩查询系统”查询考试结果,打印成绩单。合格考生不寄发专业合格证。
七、录取办法
我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为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有部分省份要求文化录取控制线不得低于当地艺术类最低文化控制线,按各省份文件规定执行。
(一) 本科划线、录取原则
(二)分数计算
针对各省高考总分和单科成绩不统一的问题,我校均将根据山东省高考文化成绩标准进行折算。
(三)专业录取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现象将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
1.以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为原则的相关专业,如出现并列现象,取文化成绩高者。
2.以综合分成绩排序录取为原则的相关专业,如出现并列现象,取文化成绩高者。
3.以文化成绩排序录取为原则的相关专业,如出现并列现象,取语文成绩高者。
八、其他几项规定
1.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在我校艺术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我校将其违规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鲁价费函〔2018〕72号文件执行。
3.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4.2019年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山东省发改委和山东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计划为准。
九、本校招生信息暂以本简章和学校本专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如遇有上级政策调整及其他变化,以本校2019年发布的招生章程为准。我校未成立除本校招生办公室以外的任何招生咨询机构,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校外人员代为发布招生广告、宣传资料或代理招生。2019年招生专业考试信息,均以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信息为准(www.sdca.edu.cn)。未经许可谢绝摘录、转载,违者必究。
十、招生咨询电话:0531-86423303 ;0531-86423300。
山东艺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省内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山东省规定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中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高中一、二年级在校生);
3.在高中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
(一)专业报考条件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持有《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
2.科类要求:
(1)艺术类本科专业:文理科兼收;艺术类专科专业,只招收文科考生。
(2)非艺术类专业:我校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为非艺术类专业,只招收普通文史类考生。
3.性别要求:
(1)表演、音乐学(师范类)、舞蹈表演本科专业有男女比例要求;
(2)戏剧与影视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本科专业、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科专业只招收女生;
(3)其他专业无要求。
(二)专业统考成绩要求
1. 报考我校绘画、美术学(师范类)、雕塑、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与影视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本科专业的考生,2019年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本科合格线,方可参加校考。
2. 报考我校美术学、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本科专业的考生,2019年山东省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本科合格线,方可参加校考。
说明:
1. 艺术设计学、摄影、绘画(鉴定与修复)、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本科专业不组织专业校考,专业成绩认同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要求达到本科合格线方可填报志愿。
2.戏剧学、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化传播)本科专业不组织专业校考,专业成绩认同山东省文学编导类统考成绩。要求达到本科合格线方可填报志愿。
(三)报名须知
我校实行网络报名,请考生登录山东艺术学院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sdca.edu.cn),认真阅读考生注意事项,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网上缴费后打印《2019年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无需现场确认。
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考生注意事项,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及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时间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1月26日至1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
三、考试
(一)考试证件
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2019年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三证不全或与本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
(三)本科专业计划及考试内容
(四)专科专业计划及报考要求
(五)文化考试
专业合格考生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考试。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国际艺术交流学院中俄、中韩相关项目的专业除外),请考生斟酌。
四、打印专业成绩单
我校将根据专业成绩及合格比例划定专业合格线[划线原则:按计划数的4倍划定专业合格线,其中基本乐科(含乐理、练耳、简谱视唱)未过线,单科成绩为“0”分,专业总成绩不足60分,考试违纪或作弊的不在合格范围之内]。
4月中旬考生可登陆网址zsbgs.sdca.edu.cn进入“校考成绩查询系统”查询考试结果,打印成绩单。合格考生不寄发专业合格证。
五、录取办法
我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本科录取办法
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规定,我校为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本科划线、录取原则
(二)科类批次录取说明
1.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在本科提前批,录取时不单列文理计划数,线上考生统一排序录取。
2.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录取批次在本科批。
●专科录取办法
我校所有专科专业不组织专业考试,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备注
以上本、专科录取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现象,将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
1.以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为原则的相关专业,如出现并列现象,取文化成绩高者。
2.以综合分成绩排序录取为原则的相关专业,如出现并列现象,取文化成绩高者。
六、其他几项规定
1.在我校专业考试中有违规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本科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鲁价费函〔2018〕72号文件执行。
3.新生入学后,由我校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4.2019年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山东省发改委和山东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计划为准。
七、本校招生信息暂以本简章和学校本专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如遇有上级政策调整及其他变化,以本校2019年发布的招生章程为准。我校未成立除本校招生办公室以外的任何招生咨询机构,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校外人员代为发布招生广告、宣传资料或代理招生。2019年招生专业考试信息,均以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信息为准(www.sdca.edu.cn)。未经许可谢绝摘录、转载,违者必究。
八、招生咨询电话:0531-86423303 ;0531-86423300。